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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启动本学期学生资助金工作以及2019-2020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5月14日上午,德育科召开了德育主任专题会,就这两项工作的启动作了重点研讨,德育科副科长彭俊主持会议,副校长熊艳、德育科科长李祖勇及各年级德育主任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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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正在进行

会上,德育科副科长彭俊首先组织大家学习了四川省泸州外国语学校(泸州一中)2020年春期关于评选及发放“国家助学金“”高中学费减免“的工作方案、四川省泸州外国语学校(泸州一中)2020年春期关于评选及发放”初中寄宿生贫困补助“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年级在学生资助金开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各年级应在抓紧落实此项工作的开展,开展过程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标准执行,并根据工作方案中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关资料上报。其次,德育科副科长彭俊向各年级传达了我校2019—2020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此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等评选必须是各年级正式在册的本校优秀学生。校级”先进班集体“必须是本年级班级考核中优秀班级,且重点强调了各年级在评选时要按照2019—2020年四川省泸州外国语学校(泸州一中)校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会部门“、”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分配表来进行选拔,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工作。

图片2.jpg 德育科副科长彭俊正在讲话

图片3.jpg 各年级德育主任认真聆听、笔记

副校长熊艳在会上强调,各年级在开展学生资助金工作时,要正确把握学生资助工作发生的新变化,深刻认识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强化责任、履职履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把资助指标和资助款落实到最需要资助的困难学生手中,不得瞒报漏报,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把资助款截留、平均分摊或挪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改变助学金性质,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从受助学生手中收回助学金,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开展。同时,副校长熊艳也对此次2019—2020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做了相应的要求,各年级要重视此次评选,严格按照通知上给出的评选条件执行。

图片4.jpg 副校长熊艳正在总结(右二)

 编辑:权哥

责编:韦微

审核:朱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