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第一中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热爱教育教学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协作意识和团队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各1名,幼儿园保育员1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年龄时间计算至2023年8月24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招聘程序
报名→初审→考核→试用→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应聘者在招聘公告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带至报名现场,本人签字确认。
3.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能力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本人近照全身生活照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前进下路52号(泸州一中北校区秀松楼207党政办公室)
(三)初审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条件。
(四)考核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试用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物理、化学教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若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幼儿园保育员系劳务派遣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续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第一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对拟聘人员在政审、体检、试用等环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时,招聘单位可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第一中学校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18181151357
杨老师:18102320150
附件1:
泸州市第一中学校
2023年8月18日